从中国电力集采招标网(www.dljczb.com)了解到:河南公司豫源电厂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公开招标
采 购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河南公司豫源电厂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00506014,招标人为国电豫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国电豫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招标方),位于位于河南省济源南环西路,现有2×150MW循环流化床发电供热机组,分别于2005年9月和2005年12月投产发电。炉渣、电除尘灰、脱硫灰为2×150MW循环流化床发电机组发电的附属生产物,其影响产量主要因素为燃煤量,次要因素为入炉煤的发热量(或灰分)。招标方每台锅炉配置两台RWD-YY‐272‐2‐1双室一电场除尘器,共设有两座干灰库储存电除尘器、脱硫塔收集的粉煤灰,两座可以互相切换、互为备用,#1、#2灰库直径为9m,库顶高度为24m,容积为800m³。库底设有气化装置;库顶设脉冲袋式除尘器、压力真空释放阀、灰库料位计等设备。每台锅炉设有固定小渣仓,容积4m³。
2.1 投标方负责将招标方因2×150MW机组供热发电而附属生产的炉渣、电除尘灰、脱硫灰100%购买并运输出厂外自行处理。
☆2.2 投标方负责组织人员和车辆等将招标方灰库放灰、渣仓放渣拉运以及灰库区域设备设施日常操作工作,所有的安全、环保责任由投标方负责,招标方概不承担。投标人应具有与完成本项目相匹配的运输能力(自有运输车辆或合作物流运输协议),具有至少5辆粉煤灰运输用车(罐车)、6辆运渣车(符合环保要求,自有车辆提供机动车行驶证,租赁车辆提供合作物流运输协议及所属车辆机动车行驶证),车辆排放标准须达到国五及以上(提供对应车辆的合格证或环保信息随车清单或其他能够证明车辆排放标准的合法证明材料);厂内转运灰渣车辆符合环保及生产要求。投标方必须有符合环保要求的存放不低于3万吨的应急灰场(库)和不低于3万吨的应急处置渣场(库)。需要提供合法的相关证明材料。放渣、放灰及厂内运输道路的保洁(仅包含掉落的灰渣)。
2.3 投标方要遵守招标方生产现场安全环保等作业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自觉接受招标方《反违章管理办法》、《文明生产管理办法》、《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外包项目安全管理办法》、《生产现场安全设施管理办法》、《障碍、异常、未遂管理办法》、《安全生产奖惩管理标准》、《环保管理制度》等有关制度考核。
2.4 项目期限及数量:
2.4.1销售期限:自2020年11月14日至2023年 11月13日止(3年),具体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4.2销售数量:销售合同期内招标方2×150MW机组生产的炉渣、电除尘灰、脱硫灰,本次招标数量:炉渣约17万吨/年、电除尘灰约16万吨/年、脱硫灰约14万吨/年。(具体数量以公司实际过磅数据为准)
2.4.3销售合同期内招标方生产期间尽量采取试验报告工况3、4、8的运行方式,满足电除尘灰达到三级灰的标准(详见附件河南公司豫源公司灰渣综合利用检测分析报告(报告编号:DT03-00-HH0164-20-JC04 )。
2.5 投标方需签订《安健环管理协议》等有关协议后,方可进厂开展相关工作,必须服从招标方的现场管理与调度。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10月30日 09时00分至2020年11月06日 16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