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国网菏泽供电公司上线《行风热线》,多位市民反映小区电费价格高。

曹县一位居民反映,他们小区电费一直居高不下,每度0.8元左右,电费是小区物业公司代收,小区使用的是一家公司变压器。

而郓城一位经济适用房业主反映,他们小区自交房之日起,电费一直居高不下,0.75元至0.8元不等,反映多次无果,电费是小区物业代收取。

而定陶区翰林公馆的一小区业主反映,他们小区是预收电费,电价是0.6元每度。据菏泽供电公司负责人表示,翰林公馆小区业主反映的情况,可能也是物业代收的情况,物业公司需要承担变压器的运行维护及损耗,还有日常查表、维修维护等费用,有一定成本在里面,0.6元每度算是正常的。而转供电加价,国家也有明文规定,只允许加价电损,加价12%,再多的话是不允许的。

菏泽开发区博世庄园的一位业主反映,他们小区也是物业代收取电费,电费较高,他们迫切需要电改,交由供电公司管理。

据菏泽供电公司负责人解释,转供电情况是社会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山东省大概有400万转供电用户,而菏泽大概有25万到27万户转供电用户。每次菏泽供电公司上线都能接到许多用户反映,问题较为突出,而转供电这种现象的产生,是因为开发商在建设小区时投入不到位,或者是不愿意移交给供电公司管理。而目前要移交给供电公司管理的话,就需要改造,同时,改造需要费用。若无人出资,则无法改造。好在国家出台政策,开发商、业主,供电公司和政府各出一部分资金,使部分用户电改成为现实,可实现到供电公司缴电费。

据菏泽供电公司负责人表示,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当时国家有个供电配套费政策,2017至2018年取消了,而新的供电配套费政策也到期了。按照政策,开发商应把供电配套费交给供电公司,由供电公司前端施工,可保证一步到位,无需物业代管。若开发的小区不交供电配套费,就是开发商自建供电设施,就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自建自管,另外一种是自建后移交供电公司。而好些开发商不愿意把供电移交,一些开发商把收取电费当作一种手段,捆绑物业费等,不缴费就停电,而在管理上电费也随意加价。同时,开发商自建供电设施,未必达标,若移交的话,供电公司要完善供电设施,整改达标,需要开发商再出资。这些情况就导致一些小区,电费由物业代管,电费会比供电公司收取的高。